杭州今天起全面实行公共场所控烟,10类禁止吸烟场所包括医院、学校、博物馆、公交车、地铁、电梯等。当公园、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,也禁止吸烟。

大家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,但是道理都懂,真要做到少抽或不抽,不少人感觉难度还是有点大,但是,绝大多数烟民对公共场所禁烟表示支持,只有不少烟民对此不以为然。“凡事习惯了就好,这和禁酒令一样,现在吃饭劝酒的不知不觉少下去了,相信一段时间后,控烟也会如此。”一位烟民认为,有了规章制度,相信大家都会自觉起来。
《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正式实施,明确规定经营者每年须停止销售卷烟、雪茄烟和烟丝一天。
杭州市疾控中心调查发现,青少年吸烟比例也逐渐加大,吸烟人群呈现低龄化的趋势,另外有39.7%的青少年受到被动吸烟的危害。
条例指出,每年5月31日“世界无烟日”,烟草制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卷烟、雪茄烟和烟丝一天。鼓励吸烟者在“世界无烟日”停止吸烟一天。
十类禁烟场所
1、医疗机构;
2、托儿所、幼儿园;
3、各类学校、教育培训机构的室内教学活动场所、食堂、学生宿舍及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室内活动区域;
4、影剧院、音乐厅、档案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(院)、美术馆、陈列馆、展览馆、科技馆等科教、文化、艺术场所的室内区域;
5、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的观众区、比赛区或运动区;
6、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;
7、会议室;
8、公共汽(电)车、出租车、轨道交通、船舶等公共交通工具内部;
9、公共电梯内部和地下人行通道;
10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;公园、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禁止吸烟。
九类控烟场所
1、经营性洗浴中心(含浴室)、足浴、按摩保健、美容美发场所的服务区域;
2、歌舞、游艺娱乐场所的服务区域;
3、商店(场)、超市、商品交易市场的营业区域;
4、录像厅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营业区域;
5、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除观众区、比赛区或运动区以外的其他区域;
6、公共汽(电)车、出租车、轨道交通、船舶、飞机、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域或售票区域;
7、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;
8、单位的办事大厅、营业厅、礼堂、食堂等场所,但第五条规定的禁止吸烟场所除外;
9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控制吸烟场所。
违反控烟规定
个人每次罚款50元
单位每次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
《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》今起实施,杭州全市公共场所全面控烟。《条例》中规定,在禁止吸烟场所内,如果吸烟或携带燃烧的卷烟、雪茄烟或烟斗,拒不改正的,个人每次罚款50元。而对于这个50元的罚款,不少人认为相对于现在的生活水平,50元太少了起不到应有的效果。
以下这些行为,都属于违反控烟规定:
对个人来说——
在禁止吸烟场所内,如果吸烟或携带燃烧的卷烟、雪茄烟或烟斗,拒不改正的,个人每次罚款50元。
对单位来说——
都应设立吸烟区(室)。其中,经营性住宿场所,应当设置无烟楼层或无烟客房;拥有50个以上餐位的经营性餐饮场所和对社会开放的棋牌房,应当设置无烟包厢。
设立吸烟区(室)也有具体的规范。
不规范的,警告后逾期不改者,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。
吸烟区(室)不规范有以下几种:
没有独立的通向户外的通风系统;
与非吸烟区(室)无有效隔离;
非远离人群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;
未设置明显标识;
未设置统一的控制吸烟区(室)宣传标识。
“以一家餐厅的禁烟区域为例,如果有客人吸烟了,客人罚款50元外,餐厅的经营者如果没有劝阻或报告卫生部门,也将有连带的法律责任,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。”